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张家港市镇村布局规划(2024版)》主要内容做报批前公示,寻求大众定见。公示时刻为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2月5日,在此期间,大众如有定见和害处,请致电:56998710。
张家港市现状开发鸿沟以外的一切天然村。即135个涉农行政村及社区(含南丰镇水产场、畜牧场),1608个天然村。
现有规划较大、开展条件较好的中心村、要点村和其它仍将存续的规划开展村庄,是村庄复兴的要点。
指前史背景和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征景象旅行名村等天然前史文化特征资源丰富的村庄,以及具有生态、工业、社会等特征的村庄,是显示和传承优秀前史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放逐具有集聚提高类和特征维护类村庄遴选条件的,优先归入特征维护类村庄。
指城市近郊区及县城城关镇周边、处于乡镇开发鸿沟之外的村庄,具有成为城市后花园的优势,也具有向城市转型的条件。乡镇开发鸿沟以内确需保存的村庄,应当归入城郊交融类村庄。
指为躲避天然灾害危险需避灾避险的村庄,因生态维护红线内或居住地生态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软弱等需搬家撤并的村庄,因市级以上严重工程或要点项目建造影响需搬家撤并的村庄,以及人口丢失很严重的需搬家撤并的“空心村”等。
本次规划集聚提高类村庄1010个,特征维护类村庄87个,城郊交融类村庄14个,其他一般村庄456个,搬家撤并类村庄4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