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标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处理,服务的质量,保证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逐渐加强和标准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聘任与处理工作的告诉 榕教直〔2024〕35 号》的文件要求,我校拟招聘高中部自主经营食堂从业人员。
3.报名资历初审: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历审阅查看,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依据报名者归纳素质确认参与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面试资历现场审阅,时刻、地址及方法另行告诉。未能按告诉要求供给资料的撤销面试资历。
面试合格选用者以劳务差遣方式签定用工合同,并处理相关手续。试用期1个月,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最低服务期限为1年;不合格的,撤销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