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标准畜禽饲养行为,避免畜禽疫病和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残留对人体的损害,避免畜禽饲养污染,本市拟定了《天津市畜禽饲养管理方法》,该方法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本市畜禽饲养区域划分为制止饲养区、操控饲养区和适度饲养区。制止饲养区是指外环线以内区域以及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禁养区域。制止饲养区内不得饲养畜禽。
农户使用房前屋后空位零散饲养的畜禽应进行圈养。畜禽饲养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则,按畜禽饲养批次树立饲养档案。畜禽饲养场和散养畜禽的农户应当按照国家规则,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制止扔掉、出售和加工病、死畜禽。
畜禽饲养场应当设置契合环保要求的畜禽粪便堆积场所,实施无害化处理,并采纳比较有用办法,避免畜禽粪便的散落、溢流。畜禽饲养场不得向水体等环境直接排放畜禽粪便、污水等污染物。